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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乱象追踪 “致命低价”背后的隐形逻辑

【简介】2010年,湖南湘潭立胜煤矿井下发生电缆起火事故34死; 2011年,山东招远金矿因电缆起火事故16人死亡; 2013年,因电线短路导致的湖北省襄阳酒店大火14死47伤; 一份名为《发挥价格监 ...

当前栏目:电缆新闻 浏览量: 时间:2015-06-07 22:21:02

    2010年,湖南湘潭立胜煤矿井下发生电缆起火事故34死;

    2011年,山东招远金矿因电缆起火事故16人死亡;

    2013年,因电线短路导致的湖北省襄阳酒店大火14死47伤;

    ……

    一份名为《发挥价格监测引导效应 改善线缆市场生态环境》的建议书由电线电缆行业专业的技术与价格咨询服务机构中缆在线起草完成。据中缆在线总监仲杰介绍,日前,这份建议书已经被递交到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质检总局监督司等多部门相关负责人手中。

    “当下,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已经陷入极度紊乱的状态”,“几乎2/3的产品都是不合格产品,而这一定程度上又与相关机构的内在合谋有着巨大的关系。”2013年5月24日,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蒋锡培面对到访的《中国经营报》记者不无忧虑地表示:“这种状况,不是行业的人不知道,而身在行业中人又都选择‘沉默’。但如果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一定会导致更多的豆腐渣工程,甚至危害到国家社会安全。”

    “致命低价”下的隐形成本

    “目前一部分电线电缆招标项目,参与竞标的企业提供的价格甚至连‘绵纱成本’都不够。”

    蒋锡培所称的“严重危害性”问题即是指,当下,正在中国电缆行业中不断上演的“致命低价竞争、重复建设严重、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怪现象”。

    作为第三方价格监测咨询平台,据仲杰说,在电缆招标中,有超过80%的企业均采用了“最低价中标”手法,其中还不乏有高举“致命低价”参与竞标的公司。

    所谓“致命低价”竞标,是指公司以低于产品原材料价格的超低价格竞标行为。

    一般来讲,产品成本是指产品的完全成本,对于电缆产品来讲,它不仅包括铜 、铝、护套等原材料成本,还包括工时、水电、服务费、运费和税费等相关成本。“正如做一件服装,你不能只算棉花(纱)成本一样,做电缆企业也不能只考虑铜、铝等的原材料成本。”蒋锡培说,而在当下电缆行业恶性竞争日益激烈的状态下,“一部分电线电缆招标项目,参与竞标的企业提供的价格甚至连‘绵纱成本’都不够。”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秘书长吴士敏认为:“目前的电缆招投标制度从实际效果来看,是对低价的一种激励。但是低价总是有一定限度的,你不能低于材料的成本,最后在材料使用上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这是违法的行为。”

    产生“致命低价”现象,其实有其内在逻辑。

    据了解,目前,中国拥有大小电线电缆企业近一万多家,且97%以上是民营性质的中小企业,其中部分企业根本不具备生产、质量控制和检测能力。加上集中于低端产品,产能过剩,企业为了各自眼前利益,纷纷以低价换市场,因此出现“价不抵料”的结果。

    “没有一个企业不想多拿订单、多争取市场份额,而为了拿到订单,一些企业竞相压价。在一些项目招标中,最高价与最低价相差30%~40%屡见不鲜,投标价格相差一倍以上的也时有发生。”仲杰告诉记者。

    据其介绍,那些“致命低价”得标者,由于在后期运营中难以为继,因而不得不选择三种方法来“应对”:

    第一种方法是,以次充好。目前,电缆产品材料按照规格材质不同,价格不同,普遍以铜为优,铝为次。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可以采用铜包铝,或者两头为铜中间为铝的方法生产,假冒纯铜电缆产品。这样可以使产品成本减少1/3甚至一半。但由于产品电阻性和导电性均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因而在后期运营中会大大缩短使用寿命。“正常产品可以用30~50年,甚至100年,而伪劣产品用3~5年就需要更换。由于更换周期短,因而也造成了隐性成本的增加,有的甚至高出了原始成本很多。”蒋锡培说。

    第二种方法是,更改项目。比如,一项实际中标价格只有几百万元,或者上千万元的项目,在执行该项目的过程中,承标方会以各种名义在后期修改标书范围,修改的费用可能几倍于原始招投标的价格和数量,因而,最后执行完成可能已经变成几亿元。

    第三种方法是,私下串标。以“致命低价”夺标的企业由于自身运营不足以支撑项目的长期生产和维护,因而后期也会出现夺标后私下转标的现象。而这种私下转标,由于缺少监控,也将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

    “利益同盟”下的监管之忧

    “现在,电缆行业的产品质量甚至不如20年前。”蒋锡培称,“如此发展下去,行业企业将陷入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创新的死循环。”

    据记者了解,中国政府对于电线电缆产品的招投标项目和质量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在2000年1月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而在1993年颁布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中,更是明文规定“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电线、电缆工程在整个项目工程建设投资中,所占比重一般不超过2%,但是却决定这个工程是否安全及可持续运营的根本。因此,其质量一向受到国家标准的严格控制,且有法律规范作为保障。”蒋锡培认为,“之所以现在的问题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源于执法不严且违法成本低下。”

    “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是中国电线电缆行业集中迸发的年份,原因是国家GDP的快速发展,特别随着长江三峡水电站及西部水电站的建设,西电东送和全国电网、核电建设,电力电缆和核电站建设等给电缆行业发展带来了机遇。

    也就是在这一期间,大大小小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陆续涌现,既给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带来活力,也给行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甚或危害。(相关报道详见《中国经营报》2012年6月4日A15版《电线电缆行业乱象调查》)

    2012年,由于中国GDP增速放缓,造成原材料工业、汽车工业、船舶工业、消费品工业和电子制造业的运行压力加大,从而影响电线电缆市场。有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电线电缆行业应收账款和产成品存货两项资金总额为2261亿元,比2011年增长10.6%,占流动资产比重的47.9%。“如今,用户拖欠货款严重,加之企业经营成本上升的影响,线缆企业利润被多方挤压,行业平均利润率近三年来从4.55%已经降低到不足2%。”仲杰对记者说。

    而2013年,中国电线电缆企业也普遍面临开工率不足的尴尬局面,有的企业甚至开工率不足30%。产能过剩严重、企业竞争加剧也催生了行业恶性竞争行为。

    而本应成为行业“把关人”的质量检测机构,由于受到相关利益的左右,有时也很难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据相关行业人士介绍,在电缆行业,一次检测按检测范围不同(全检有几十项),价格约为几千、几万甚至十几万元不等,而检测机构又分为国家级检测机构和地方级检测机构等无数家。有的检测机构为了能让更多的企业来检测,会为企业“定制”检测合格报告,导致质量检测形同虚设。而且,目前检测也多为企业送检,送检产品与生产产品之间,实际又通常存在巨大的差距。

    “从法律监管上来说,往往对出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监督处罚不到位、不透明。有些企业是当地政府比较重视的企业,出了问题往往是由当地政府解决,很多时候是通过罚款这样的经济手段了事。这样的解决办法缺乏市场透明度,违法成本比较低。”吴士敏认为。

    “现在,电缆行业的产品质量甚至不如20年前。”蒋锡培称,“如此发展下去,行业企业将陷入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创新的死循环。”

    “现在看来,电缆行业要想实现规范健康发展,一定要从更高层面、更全面系统的角度把控。”蒋锡培认为,“只有国家相关部门严格依法监管,市场主体及相关企业不断规范及加强社会责任,用户重质量、讲品牌,才能保证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社会安全。”

    同样,中缆在线也在“建议书”中强调:“电线电缆市场‘致命低价’问题的处理离不开政府。需要政府机构帮助形成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比较均衡合理的市场治理机制和模式,指导电线电缆行业市场,包括定价、服务和质量在内的环境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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